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允许变更的。在正式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前,买卖双方可依据实际情况就某些尚未充分考虑的事项达成进一步的协议,或者在保证公正、合理的前提下对原有合同条款做出相应修改。若针对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相关条款需要作出变更处理时,只要不涉及法律法规设定的禁区,购房者和开发商都有权利通过平等沟通去寻求解决方案,并将各方各口径基本一致的内容纳入到合同的补充条款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