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品房预售登记环节之前,买卖双方若需对原购房合同进行修改,须征得双方同意并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合同变更手续。如有必要更改为新的买方主体或者追加买方成员,则可先行解除原购房合同,然后由新受让方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签署新的购房协议,或者由买卖双方共同商议后,再度签订购房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