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办法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
(1)缴费基数
按用人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包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作为缴费基数。缴费工资不能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不能高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即不足40%的按40%缴纳,高于300%的不计入缴费基数。高于40%,不足300%的应按职工实际工资总额如实申报,漏报、少报、多报缴费基数属违法行为。
(2)缴费比例
单位、个人应以货币的形式分别按20%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社会统筹金,个人按8%扣缴个人账户养老金。
(3)缴费方式
用人单位按货币的形式为参保职工按月、足额一并代扣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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