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赠予朋友居住权,但要依法办理登记手续。根据《民法典》(于2021.1.1实行)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以及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朋友之间房屋赠与如何纳税?
1、赠与人需按征收机关核定的房屋计税价格计征营业税及附加5.6%,如果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赠与的,免征营业税及附加。
2、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房地产赠与合同上标明的赠与房屋核定的计税价格减除赠与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按照税率20%缴纳个人所得税。
3、受赠人需按征收机关核定的房屋计税价格缴纳契税,税率3%。
提示:个人通过非直系亲属赠与方式取得的住房,该住房的购房时间按照发生受赠行为后新的购房时间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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