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的职工在劳务派遣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就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被派遣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无工作期间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天数多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如何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
新进职工如符合《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例如,职工甲进入公司时,累计工作时间已满5年。进入公司的日期为当年10月31日,则其可享受的当年年休假天数为:
(61/365)*5=0.83
因此该职工不再享有当年度的年休假。
二、劳务派遣工有年假吗
劳务派遣有年假,劳务派遣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三、带薪休假是否可以累积计算
带薪年休假,是指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一定时间的带薪年假。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工作时间。所以带薪年休假可以累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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