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生育产假天数标准确定
时间:2023-05-30 09:12:19 65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女职工生育津贴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产假天数按照下列标准确定:

1、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2、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60天;

3、女职工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

4、妊娠2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流产的,产假为20天;

5、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30天;

6、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产假为42天。

全文20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产假 最新知识
针对潍坊生育产假天数标准确定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潍坊生育产假天数标准确定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