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七类房屋不能出租:未经综合验收的新建房屋;未依法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没有房屋租赁证件的房屋;未经原出租人、共有人、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房屋;属于违章建筑的房屋;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房屋。
不能出租的房屋有哪些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及国土使用证等权属证明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或属于违法建筑的;
5、已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以及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有关规定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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