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法》待修细化是关键
时间:2023-06-09 17:33:34 31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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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的激烈竞争并不局限于此,近年来,3Q大战、电商价格战等案例层出不穷。工商总局表示,前三季度全国工商机关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2万多件,罚没金额5.8亿元。

各类案例折射出我国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局限性。有业内人士称,《反不正当竞争法》自1993年颁布至今未曾修改,因其条文有限、并且某些规定略显陈旧,所以在规范现实中的竞争行为时显得力不从心。对于类似3Q大战这样的新问题即没有适用的法条。

变化已经出现。国家工商总局方面日前向某媒体透露,《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将成为2015年国家工商总局的工作重点。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局长任爱荣于近日表示,目前工商总局已经形成了8个课题组加紧进行研究论证。

课题组研究成员之一、北京律协竞争与反垄断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魏XX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即将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在很多方面都变化较大,例如,原来规定的几大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都有所修改,并且修改幅度很大,在原有种类之外,还会增加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类型。

魏XX认为,目前,新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很多,例如网络领域等,现在很多不正当竞争行为都找不到对应的法律,只能参考诚实、信用等原则,因此,修法的时候需要把这种情况纳入进去。

修法的另一大特点可以概括为细化,魏XX表示,政策细化到每一个市场行为的认定和表达,以及这个行为涉及到的与刑法等其他部门法之间的协调问题,例如,对于商业贿赂,与其他部门法协调时存在的问题是什么,该如何解决,法律应该如何修改以及如何表达等。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互联网公司的竞争日益加大,互联网市场的不正当竞争问题较为严重。虽然《不正当竞争法》可以提供一定的基本原则作为参考,而且自2000年以来有《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交易平台服务规范》、《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等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相继问世,但由于指定机构层次不够高,在实际应用中缺乏操作性,并没有实现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有力规范。

有建议称,《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时应该在规范互联网市场不正当行为方面独立成篇,而魏XX则表示,没有必要就互联网产业单独成章,否则新修订的法律会赶不上互联网产业的发展,不能起到很好的规范作用,因此应当和其他行业结合起来进行规范。

从总体上看,网络方面可能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更大的影响,魏XX补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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