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有几种情形视同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视同工伤的几种情形是:因工作原因收到事故伤害的;是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是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等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二、认定工伤需要证人吗
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并不一定需要证人,只要事情经过属实,并且属于工伤范畴内的,那么就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事故经过并不清晰,应该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而劳动行政部门会对事故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进行认定。所以申请工伤认定不一定需要证人证言。
三、认定工伤后不做鉴定有赔偿吗
按规定,没有申请工伤认定并得到工伤认定结论之前,是不能做劳动能力鉴定的。即使去申请,工伤部门也不会受理。
申请工伤认定很关键,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没有劳动合同也可以申请工伤鉴定的,但最好同时收集一下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表、工资条、工资卡明细、工作地点照片、证人等,以备公司不承认劳动关系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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