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四种途径进行维权:
1、协商进行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纠纷问题直接进行协商,这不是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
2、申请进行调解。当事人就已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双方当中有一方反悔了,那么同样也可以向仲裁机构去申请仲裁处理。
3、仲裁处理。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如果想提起诉讼打劳动官司,必须经过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诉讼解决。即平常所说的打官司。诉讼程序的启动条件是由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启动的程序。
劳动争议发生后,多少天内申请仲裁
应当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但是如果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为拖欠劳动报酬而提起劳动仲裁的,不受一年的时间限制,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从终止之日起一年的时间内提出。劳动仲裁的时效可以中断,中断后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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