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立案标准:
1、非法变卖5亩以上基本农田或10亩以上其他耕地以及20亩以上其他土地的;
2、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的违法所得超过50万元的;
3、因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后又再犯的。
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既遂怎么定罪处罚?
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既遂的定罪处罚: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实际上就是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它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五)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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