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在法律上就是违法建筑,根本不存在产权期限到期与否的问题。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
小产权房买卖纠纷怎么办
小产权房买卖纠纷的情况有: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小产权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不受法律保护;小产权房很难拿到全额拆迁补偿;小产权房不具有房屋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不能抵押流转。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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