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在辞职工作交接未完成时拒绝支付工资,公司该怎么办?依据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您的劳动报酬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工人应按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当在完成工作交接时支付。换言之,根据法律规定,即使工人未能按照约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雇主也有权暂时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应在工人按约定办理工作交接时同时支付
,但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不同。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如果公司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则雇主应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一次性支付工人的工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知识链接:在什么情况下没有经济补偿
1。如果工人自愿提出终止劳动合同或自愿拒绝续签原合同,雇主不得支付经济补偿。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因主管部门转移或转移工作单位而终止劳动合同,且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不得支付经济补偿
3。由于劳动者的过错,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不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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