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务机关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如何处罚
1、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不当,造成纳税人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由税务机关依法承担赔偿的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四十二条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必须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不得查封、扣押纳税人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
第四十三条税务机关滥用职权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者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不当,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担保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有哪些
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
1、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2、企业是指按国家规定注册、登记的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的,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独立经济核算是指同时具备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独立计算盈亏等条件。
3、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使用本法,这两类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可,避免重复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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