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的无固定期限合同是正式工人吗?
国有企业与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职工属于正式职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一种。非正式员工一般与用人单位签订口头协议
相关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法第12条
劳动合同分为定期劳动合同,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限期终止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通过协商签订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或者订立劳动合同的,除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还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十年的
(2)用人单位首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已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
(3)员工已连续签订两份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录用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未因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续签劳动合同,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多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以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影响以前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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