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搬迁,员工不去的,是否给予经济补偿,要具体衡量企业搬迁的距离及合理性因素。一般一个区之间搬迁,对员工工作生活影响不大的,公司可以不补偿。
但是如果劳动地点发生变更的,必须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协商不一致的因为劳动地点的变更属于重大变更,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有员工因为工厂搬迁而离职,补偿标准是多少
工厂搬迁员工补偿标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因此工厂搬迁本身是不存在赔偿的,但是如果造成了人员离职,那么就可能面临赔偿问题,不管是在重庆还是在其他地方,基本上都大同小异,所以实际在搬迁过程中,这些问题都应该考虑到,不过一般搬迁也是万不得已的事情,能继续工作的自然更好,不能继续工作的就只能选择离开了。
全文58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