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辩护阅卷的流程是,如果身份是律师的,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前往法院对案卷材料进行查阅、摘抄、复制等。如果身份是其他辩护人的,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
一、批捕后律师是不是可以看卷宗了
检察院批捕后,辩护律师仍可以拿到或复印案卷。犯罪嫌疑人被检察院批捕的,案件仍属于在侦查阶段。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律师在案件侦查期间,不能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只有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或移送法院审理后,辩护律师才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二、查结婚证的应怎么查询
结婚证信息如何查询:
1、婚姻本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本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查阅,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方才有效。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为确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可以持单位介绍信查阅婚姻登记档案。
律师及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当事人有效证件可以查询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3、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需要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的,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在确认其使用目的合理的情况下,经主管领导审核,可以使用。
三、股东查阅复制摘抄权的规定有什么
规定股东查阅复制摘抄权的规定:
股东查阅复制权。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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