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东莞非东莞户籍社保补缴规定是什么?
(一)参保缴费流程:
1、参保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复印件到所在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并填写相关信息,无填写能力者,村协理员帮其代填,但必须本人签字、盖章、留指纹确认。
3、按年缴费,初次参保者填写《参保登记表》;
4、村协理员核对参保信息无误后,将有关材料报镇劳保所审核。
5、镇劳保所审核缴费资格,核对参保人及缴费信息、缴费明细,将缴费信息录入省级信息系统。
6、村协理员集中为村参保人员统一到邮储银行缴费或参保人自行到邮储银行缴费。
7、村协理员统一缴费和参保人自行缴费后到镇劳保所进行缴费确认。
8、县农保处将镇劳保所上报的缴费资料、与金融机构到账情况进行核对,无误后,将过渡户基金进行代扣,转入城乡居民保险基金收入专户,对缴费信息进行系统确认,向县财政部门报送参保人当年缴费信息,申请个人当年缴费补贴,记入个人账户。
9、县财政局拨付补贴资金。
(二)待遇领取流程:
1、镇劳保所每月生成待遇领取人员情况后通知村协理员办理领取手续。
2、村协理员通知参保人。
3、参保人提交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缴费存折等材料给村协理员。
4、村协理员初审,并报镇劳保所进行审核。
5、镇劳保所审核后上报县农保处。
6、县农保处复审,符合领取条件的核定养老待遇
7、县农商行生成存折,发放到个人账户。
8、县农保处审核,分发银行存折。
9、镇劳保所领取银行存折,发放各村协理员。
10、待遇领取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村协理员处领取银行存折。
二、社保补缴相关法律法规:
《关于本市户籍无固定职业人员以村(社区)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享受补贴对象:
取得本市户籍无固定职业的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应以户籍所属村(社区)为单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和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对以村(社区)为单位参保的人员,市、镇街(园区)财政给予缴费补贴。
(二)补贴标准:
取得本市户籍无固定职业的人员以村(社区)为单位参保的,从2011年10月1日起,由市、镇街(园区)两级财政按现行以村(社区)为单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和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补贴标准和分担比例,按月给予财政补贴。入户新型社区的,应由村级负担的缴费由参保人个人负担。
(三)补贴方式:
财政补贴资金按现行程序,由社保部门每月核实各村(社区)参保人数,按补贴标准计算补贴金额,并按镇街(园区)汇总数据后分别上报市、镇街(园区)财政部门。市、镇街(园区)财政部门按月拨付补贴资金到财政专户后,由社保部门从财政专户中托收,为参保人员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
各镇街(园区)要建立健全新型社区参保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取得本市户籍无固定职业人员的参保工作。
需要清楚的是社会保险的补缴一般情况下是由用人单位来进行缴纳的,只需要用人单位携带有关材料前往有关部门来进行办理即可。如果是没有工作的话可以请一些用人单位来代办。还有不懂的,可以咨询社保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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