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父母一方办理暂住证满一年以上
2.父母一方有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有缴纳社医保
3.办理时间是在每年的三月份至五月份
二、所要带上的资料:
1.暂住证、社保卡原件
2.暂住证、社保卡复印件(暂住证、社保卡必须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劳动合同的原件与复印件(劳动合同双面都要复印,最好是用A3纸复印)
4.《城乡居民及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申请表》2份,可在地税网上直接打印,也可在地税局柜台上直接领取。(最好是事先在地税网上直接打印,然后填写表格内容,这样做是为了节省时间)
5.户口簿原件与宝宝户口名字那一页的复印件。
公司是顺德的能否在东莞买社保
外地人可以在东莞买社保的,办理条件:本市户籍人员和依法享受本市社会保障及其他社会公共服务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以及在本市内就业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和台港澳人员。
办理材料:
1、单位申领:社会保障卡申领表、单位职工花名册、户口簿或身份证;
2、个人申领:申请者本人的有效户口簿或身份证;
办理流程:
1、单位申领:
(1)单位向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领取申领表并组织员工填写;
(2)工作人员将表内信息录入系统,将卡片制成并通知申领人领取卡片;
(3)单位领取人领取市民卡并发放到职工。
2、个人申领:
(1)申领者提交上述办理材料并填写申领表;
(2)工作人员将表内信息录入系统,将卡片制成并通知申领者领取卡片;
(3)申领者持身份证等材料到市民卡服务网点领取卡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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