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需准备身份证、户口本、工作证明/结婚证、房产证。办理流程:办准迁证→户籍所办划转户口→目的地派出所确认户口转移→社区居委会登记入册。需满足条件,如职调、公务员录用、房屋居住迁移等。流程和材料因地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派出所。
在办理户口迁移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 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 如果是工作迁移,需要新公司开具工作证明或者新的劳动合同;如果是结婚迁移,需要携带结婚证以及房产证(房产证上只能是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的姓名,其他人的无效)
办理流程:
1. 携带上述材料,到目的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一张准迁证。
2. 到你现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办,出示准迁证,请他们帮你划转户口关系。
3. 再到目的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确认户口转移(最好在那里拉一张新的户口本,因为户口转移,旧的户口本作废),当地派出所会给你开具一张迁入的户口变动联系单。
4. 拿着迁入变动单到管辖该地的社区居委会去登记入册,这是最后一步,切记。(如果迁过去之后是集体户口,可能不需要这一步)。
户口迁移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在职人员调动迁移、录用公务员迁移、国属单位内部调动人员迁移、自有产权房屋居住迁移、单位安排、分配住房居住迁移、租赁政府产权房屋居住迁移、随着军人家属迁移等。具体的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在办理前向当地派出所咨询。
户口迁移需要准备身份证、户口本、相关证明材料。办理流程包括准迁证申领、户口划转、户口确认和登记入册等步骤。具体条件和所需材料因地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第六章 经费保障 第四十三条 学校的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适时调整。制定、调整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应当满足教育教学基本需要。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不低于国家标准的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
特殊教育学校(班)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应当高于普通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一条 对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收杂费的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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