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子公司破产后的员工安排问题解答
时间:2023-08-14 22:30:25 296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集团子公司破产后的员工安排问题解答

公司破产清算的,要制订职工安置预案,安置预案经法院批准后,按安置预案的约定对员工进行安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条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二、企业破产需要多久完成

需要依据具体案情而定,短则需要几个月,长则可能要一年以上。

企业申请破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公司破产时有债务的都应该进行偿还,在全部偿还完毕后才可以破产完毕。

三、公司破产债务是否需要个人还清

公司破产债务一般不需要个人还清。公司破产债务不需要个人偿还。公司破产后以公司的剩余财产按照债务优先顺序承担还款责任。破产财产是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一定的顺序清偿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章 申请和受理 第一节 申请  第八条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n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n(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n(二)申请目的;\n(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n(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n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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