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犯的客体
时间:2023-08-18 10:23:15 122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三是数个行为侵害同一直接客体。反之,如果数个行为虽针对同一个犯罪对象,但不是侵害同一犯罪客体,则不能构成吸收犯。如行为人抢劫某女的财物,又强奸该女,两个行为之间不是吸收犯。

由此可见,所谓吸收犯就是指同一个犯罪嫌疑人,他对一个行为客体实施了多个犯罪行为,但是这多个犯罪行为都发生在同一个犯罪过程中。他的多个犯罪行为之间可以相互吸收,这里的吸收是指他的多个犯罪罪名之间可以相互吸收。最终定罪的只有一个罪名。

单位犯罪的客体要件

单位犯罪的客体因不同的犯罪而有所不同,主要有:

(1)国家的安全;

(2)社会的公共安全;

(3)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

(4)社会管理秩序;

(5)国家的国防利益;

(6)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的正常秩序及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无论侵犯哪类客体,在同自然人触犯同一罪名的情况下,单位犯罪的客体与自然人犯罪的客体是一样的。

全文36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吸收犯 最新知识
针对吸收犯的客体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吸收犯的客体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