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工作时间每月不超过多少小时
法定工作时间每月不超过一百七十六个小时,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二、超过劳动法工作时间怎么办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工作时间的8小时如何计算
1.这是个关于工作时间计算问题,特别是八小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跨度,一直都有些争议。
2.《劳动保障部调整职工制度工作时间计算和日工资折算办法》规定:“年工作日为250天,由365天扣除104天休息日再扣除11天法定节假日所得;季工作日为62.5天,由250天÷4个季度所得;月工作日为20.83天,由250天÷12个月所得。工作小时数的计算方法为:以月、季、年的工作日×每日8小时。”工作时间是劳动者应该将劳动力使用权让渡给用人单位,在这一时间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非常典型的隶属关系,其须遵从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所以,工作时间八小时应当仅仅指纯粹的工作时间。
3.至于,午餐、午休时间是否算工作时间,现实生活中,因单位不同而有所差别。一些用人单位实行非常轻松的工作制度,允许员工午休1至2两个小时,并且午休时间都计入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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