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的隔离制度是什么
私募基金、公募基金、信托的基本原理都是受托理财,其法律制度的基石均是“信任+委托+代理”,均应属于信托制度之列,均应适用《信托法》,受信托财产破产隔离制度的保护。当然,若募集份额超过200份,另外应受《证券法》的规制。然而,从《信托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的立法背景、立法目的、制度设计而言,《信托法》或《证券投资基金法》并没有对私募基金的投资运作提供有效的风险隔离保护。
《信托法》立法背景和目的,源于上世纪末商事信托如雨后春笋,各省各行业几乎都成立信托公司,募集资金方式多样,投资领域繁杂,野蛮生长带来了很多社会问题,所以,本世纪初,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牵头制定《信托法》予以规制。因此,《信托法》中关于民事信托的制度设计很少,关于商事信托规定较多。关键是,《信托法》对商事信托主体资格设定了资格和门槛,信托公司及信托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是银监会。私募基金本来就不在《信托法》立法规范和银监会的管治范围之列,而私募基金显然属于商事行为而不是民事行为,且私募基金也没有被纳入《信托法》框架下。
私募基金相关知识
中国所谓的基金准确应该叫证券投资基金,这些公募基金受证监会严格监管,投资方向与投资比例有严格限制,它们大多管理数百亿以上资金。私募在中国是受严格限制的,因为私募很容易成为“非法集资”,两者的区别就是:是否面向一般大众集资,资金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如果募集人数超过200人,并转移至个人账户,则定为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是极严重经济犯罪,可判死刑
股权投资可以提供全方位的增值服务。私募股权投资在向目标企业注入资本的时候,也注入了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各种增值服务,这也是其吸引企业的关键因素。在满足企业融资需求的同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能够帮助企业提升经营管理能力,拓展采购或销售渠道,融通企业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协调企业与行业内其他企业的关系。全方位的增值服务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亮点和竞争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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