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哈打工22岁的小磊急于租房落脚,打听一番,找到一处好房源,与房东签了合同,并一次性交纳了4年房款,没成想搬进的第一天,便又来了一位房东,称没向小磊租过房子。小磊求助警方后得知自己被二房东给骗啦!
2013年10月,小磊在找房子,朋友李某说正好知道有朋友要出租房子,于是给了他一个名叫王龙的联系方式。看房后,小磊很满意,王龙还主动降价,称每月只要500元,于是,双方谈定。小磊害怕王龙涨价,便提出一次性支付4年房费,先支付王龙2万元,余下房款最后一年付清。3天后,当小磊搬进来时,看到屋里坐了一个人,双方都大吃一惊。屋里老汉姓杨,称是房子主人,并拿出房产证做证,于是,小磊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经公安机关现场鉴定,该房产确实属于杨老汉。据杨老汉介绍,王龙曾是他的房客,因此,有该房的钥匙,而王龙所持的房产证也是假的。目前,王龙已被抓获。18日,哈市道里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此案认为,王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5千元。
法官提醒市民,租房最好到正规的中介部门寻找可靠的房源,并有第三方在场可确保自身利益。此外,如果必须进行私下租房交易,不明确对方身份的前提下,且不能心急,应留下房主的房产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到房产住宅局网站或者交易大厅核实房主信息。(本文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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