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擅自将房子转租可要求赔偿。赔偿的情形有:
1、擅自转租承租房屋;
2、擅自拆除或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
3、转借给别人或转让使用的;
4、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的;
5、公共住宅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6、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7、故意破坏承租房屋的;
8、规定其余可以收回的。
租客不想租了可以把租客赶走吗
不可以强制,租客不支付房租超过一定期限,属于重大违约,房东有权通知租客解除合同,进而收回房屋。可以要求租客离开,租客不离开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其支付租金,并终止租赁合同。判决书生效后,租客还不离开的,再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不放心,可以报警请警察协助。如果是拖欠租金的问题,可以通过诉讼解决,一般三个月内可以拿到生效判决。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一)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二)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三)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四)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五)公有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
(六)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七)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收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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