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租赁合同不会自行终止。房东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租客行使优先购买权,租客不予购买或在通知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房东可以出卖给第三人,租客可以继续履行该租房合同。
一、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可以约定放弃吗
可以。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房屋转租次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吗
转租经过了房东同意的,次承租人应享有租赁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并且优先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第七百二十七条规定,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房东提前收回房子的后果是怎样的
如果是经过与租客协商后房东提前收回房子的,其结果就是租赁合同提前解除。如果是房东单方面决定提前收回房子的,其结果是房东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租客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或者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然后要求房东退还剩余的房租,并赔偿租客因此受到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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