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双方在进行协商时,意思表示必须是明确的,而不能是模煳的,否则,当事人对合同解除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解除。
一、一般哪些合同为无效合同
双方当事人不是平等的主体身份,一方存在欺诈的事实,就是无效合同。
1.订立合同,双方当事人应以平等主体身份,协商约定,其合同中约定的每一条款,都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一方以欺诈的方式,在对方当事人不明其具体情况下和受一方当事人胁迫,在无奈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其合法权益肯定会因此而受到损害,这种合同不受法律保护,是无效的。
2.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只有在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属于无效合同。
3.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达到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而事先达成某种协议或默契而订立的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违法合同,是无效的。
民法典对于无效合同的认定有一些明确的规定:意思表达真实并且不违背相关的法律和行政法规。不违背公序良俗,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才可以。如果涉及到合同诈骗,必须查实证据,然后给出判决的结果。
二、购房合同更名违法吗
购房合同更名是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的,那么并不违法。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三、合同当事人可以变更吗
当事人可以变更合同,变更的前提需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当事人双方在进行协商时,意思表示必须是明确的,而不能是模糊的,否则,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允许当事人变更合同,使合同的履行成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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