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前期拖欠物业费新接管该项目的公司根据交接协议代收代交,如果前物业是弃管,欠费收到后移交业委会来补充物业服务经费。
一、物业合同到期是否需要终止?
物业合同到期自动终止。如果在前期物业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之前,业主委员会与新的物业服务人员订立的物业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的,前期物业合同就终止。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九百四十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第九百四十八条规定,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
二、欠物业费被起诉该如何办
欠物业费被起诉的办法有:
1、收到法院的传票和应诉通知后,应当按照时间和地址开庭应诉,否则视为放弃权利,法院仍将缺席判决;
2、如果物业公司在提供物业服务的过程中存在过错和不足,可以利用举证时间积极收集证据进行辩护;
3、此外,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应属于债权,可以查询是否超过诉讼时效。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公司拒不支付拖欠物业费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被起诉后,业主应及时向物业结清物业费,并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滞纳金。
三、起诉物业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公司与业主签订的《物业管理协议》,公司与开发商和业委会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协议》,不交物业费的欠费清单,以及公司的资质证明。如果想要起诉的话还需要准备:诉状,让法定代表人签好字盖好公章、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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