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转让需要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并在90天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文件和成交价格。房地产管理部门需审查有关文件,并在7日内作出答复。如7日内未作答复,则视为同意受理。在完成以上步骤后,当事人需缴纳税费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
二手房转让的步骤如下:首先,房地产转让当事人要签订书面转让合同;接着,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的90天内,当事人需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以及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然后,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接下来,房地产管理部门要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在完成以上步骤后,房地产转让当事人需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最后,房地产管理部门要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二手房转让需要哪些文件?
二手房转让是指房屋所有人在不动产权证有效期内,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他人所有的行为。在进行二手房转让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 房屋所有权证:这是二手房转让的核心文件,证明房屋所有权的归属。
2. 房屋买卖合同:合同双方需要签订的书面文件,约定房屋买卖的条款和价格等事项。
3. 房屋评估报告:房屋买卖双方在转让前需要委托专业的房产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合同的附件。
4. 房屋缴税证明:房屋买卖双方需要提供房屋过去一段时间的缴税证明,以证明房屋的价值。
5. 房屋抵押权证:如有抵押,需要提供抵押权证。
6. 房屋查封证明:如有查封,需要提供查封证明。
7. 房屋权属转移证:转移证是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凭证,需要在二手房转让时提供。
8. 房屋交接单:用于交接房屋的文件,双方需要在转让前签署。
以上文件是二手房转让时需要提供的文件,缺少任何一个文件都无法完成二手房转让手续。
二手房转让需要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并在90天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文件。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对提供的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在完成以上步骤后,房地产转让当事人需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和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因此,缺少任何一个文件都无法完成二手房转让手续。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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