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工能用吗?首先,我们需要界定童工的概念。童工是指16岁以下从事劳动的未成年人。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劳动者不属于童工,在《劳动法》中称为未成年工。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使用童工是违法的。国务院《禁止童工规定》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不得招收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每名童工处以每月5000元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收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但是,用人单位招用16周岁以上未成年工是法律允许的,属于合法用工行为,不用担心。但要严格遵守国家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如《劳动法》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地下矿山、有毒有害劳动、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未成年工进行健康检查。《未成年人保护法》还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执行国家关于工种、工作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的规定,不得安排不得从事重、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未成年工和童工有什么区别?主要的区别是年龄。童工是指与单位或者个人有劳动关系,从事经济收入劳动或者个体劳动的不满16周岁的儿童。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根据《劳动法》第六十五条和《未成年工特别保护规定》第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对未成年工进行定期健康检查:
(一)安排工作岗位前;
(二)工作满一年后;
(3)年满18岁,距上次体检半年以上。根据《劳动法》第六十四条、《未成年工特别保护规定》第三条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通知》第六十四条关于若干规定的通知,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井下矿山作业、有毒有害作业、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劳动。”“其他禁忌劳动”是指:
(1)森林采伐、引林、放逐作业;
(2)距坠落高度基准面5米(含5米)以上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即二级高处作业;
(3)在工作场所从事放射性物质超过《辐射防护条例》规定剂量的作业;
(4)其他影响未成年工成长的作业。根据劳动部发〔1994〕498号文件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下列劳动范围:。国家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标准一级以上粉尘暴露作业;
2。国家有毒作业分级标准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3,4,5,6,4,5,5,3,4,4,5,5,5,5,5,5,5,5,5,6,6,5,5,5、5;
7,国家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
8,地下和地面采石;
9,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和护林;
10,工作场所放射性物质暴露;
11,易燃易爆、化学灼伤、热灼伤等高危作业;
12,地质勘查、资源勘查野外作业;
13,3000米以上潜水、涵洞、涵洞作业、高原作业(高原居民除外);
14,连续负荷每小时6次以上,每次20kg以上,间歇负荷每次25kg以上;
15。凿岩机、捣固机、风钻、风铲、铆接机、电锤的操作;
16。下头、弯腰、上举、下蹲等用力位置和动作频率每分钟超过50次的流水线作业;
17。锅炉加煤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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