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产假延长多少天?
时间:2023-06-26 14:54:59 39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女职工产假延长多少天,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总共是98天的时间。《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流产国家规定假期多久

国家规定女职工怀孕4个月内流产的,可以享受15天

产假。怀孕4个月后流产的,可以享受42天产假。女

职工产假期间具有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

人单位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进行支付。未参

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当在产假前按照工资标准

支付生育津贴。通过上述介绍可知,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就会增加产假15天。

二、陪产假工资发放标准

陪产假工资发放标准:

1.若是用人单位有为职工买生育保险的话,职工休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则由用人单位向相关部门申请。陪产假期间工资一般是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来支付的,若是职工工资高于当时社会平均工资标准,则由用人单位补差额。

2.若是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生育保险,那职工在休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则是按照职工合同工资的标准来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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