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受误导和欺诈的情况下签署购房合同时,当事人有权主张合同无效或者对其进行撤销。在这种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于该合同所获得的财产应当全额退还给受害方,无法进行退还或者无需退还的部分,应该向受害方提供等价值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