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违法的,加班必须要有加班费或是补休,可以到当地的劳动部门反映情况。
2、安排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日加班加点,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给劳动者正常日工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3、加班必须是自愿的或者是与劳动者协商了的。否则,爱干不干。如果没有加班通知书或者其他协商性质的书面文本,劳动者完全可以拒绝,不要担心你可能会失去工作,实际上,造成劳动者加班的原因是深层次的,哀其不幸,恨其不争。是劳动者本身放纵了企业加班的这种恶习。
4、协商是加班的一切前提。法律保障的是公民最基本的生存权,健康权。等。因为我们是人才享受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我们不是驴不是马。拿自己健康换几个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东西钱。所以个人一直痛恨那些无良企业,视员工合法权益如草芥,甚至强迫员工加班不支付加班费。这都是兽行。个人予以强烈抨击。
公司强制加班如何处理
1、用人单位不可以强制员工加班工作;
2、按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3、如果超过劳动法规定,可以向公司领导反映情况,或者辞职,再或者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仲裁。
三种方法有利有弊,请你考虑好,妥善解决。
4、若产生拖欠工资纠纷,建议咨询律师。
不管用工单位给不给加班费,每个月只能加班36小时超过36小时就是违法的,没和公司签合同不要紧,保留好与公司有关的东西当证据,比如工服什么的,在找单位同事给你作证,公司肯定得赔给你加班费的,证据是关键,加了几天班这些最好都要有证据,否则加了在多的班,没有证据这要是仲裁起来也是个问题,多搜集证据,问问同事是否愿意给你作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劳动法》第41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