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一:以租代售——受房价变动影响的人。
目前,租售是卖家两年内最常用的避税方式。虽然可以充分利用出卖人的房源,避免空置损失,但在租赁期内一旦房价大幅上涨,房主就会违约,不再出售房屋,租住了几个月的购房人的利益也会受到损失,反之亦然。风险二:降低成交价格,不利于买家再次交易。
高价买卖、低价报税是虚假交易。虽然买卖双方都能在交易中占到小便宜,但一旦购房者再次转让房屋,他将面临两个问题:一是由于购房价格较低,出售时房屋的估值也会降低;二是购房价格较低,卖出价和买入价的差价会比较大,再交税的时候会多交税。
风险三:所有权转移前的公证——公证的有效性受到质疑。
在我国的房地产法律法规中,买卖双方发生纠纷时,房产证是房屋权属的第一证据,而购房合同是第二证据,因此,仅公证而不过户是买受人的巨大风险。一旦出卖人将房屋抵押或转售,买受人的利益将得不到保障。另外,公证机构应当按照房屋产权证的权属进行公证,而不是按照买卖合同进行公证。如果双方都有争议,走诉讼程序,其公证效果也会受到质疑。
风险4:寻找物业变更单-合同的有效性将丢失。
改变底限是指改变原购房合同,签订新的购房合同。原合同的效力将丧失,新合同将成为瑕疵合同。一旦发生纠纷,买卖双方都将面临权益得不到保障的问题。
在房地产中介公司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一些思考不长、只求亲近的公司,由于内部经纪人和业务员素质参差不齐,利用一些不规范或管理不完善的空白,投机取巧,不择手段,不诚实,甚至欺骗牟利。这对社会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上世纪90年代初,由于房地产市场过热,房地产中介公司发展迅速,政府对行业的监管不完善,很多经纪人素质不高,从业人员无证经营,个体户经营,过度收取中介费等原因,阻碍了房地产中介公司的正常行为和发展。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回归中介公司固有的声誉、地位和员工。加强行业管理、政府规范管理等一系列立法和措施出台后,要严格遵守和落实,坚持职业道德和行业道德,高标准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实现盈利,树立良好的中介公司形象和品牌,努力自强自律,为客户提供公平优质的服务,从而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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