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停水停电要怎么处理
时间:2023-08-01 10:01:55 37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在房屋面临拆迁时,如果遇到停水、停电的情况的可以这样做:第一、保存缴纳水、电费用并拍照停电、停水事实的证据材料;第二、及时到当地物业或者供水供电公司取得联系并解决问题;第三、与房屋征收部门协商解决。如上述办法依然无法解决问题,被拆迁人则要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因此,在被拆迁人遇到停水停电的情况发生时,应当在固定好证据后及时启动法律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律师称物业无权擅自停水停电

还有一个月,2009年就要过去。各小区物管处的工作人员表示,一般过了元旦,再催缴前一年的物业费,就难上加难。

对此,他们建议,是否可以将物业费和水电费挂钩,不按时缴纳物业费就断水断电

一年到头忙收物管费

花园社区工作人员介绍,因为小区去年刚整治,今年刚引进了专门的物管,10月份才开始陆续收缴物业费。虽然收缴情况比往年好了很多,但到目前为止还是有部分居民没有缴纳物管费。

“我们每年从4月份就开始上门收缴物业费,可到现在,还有30%左右的业主一分钱也不愿意缴。”兰苑小区物管处的工作人员说,这就意味着今年垫付出去的钱可能又要打水漂了。

荷南苑物管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区总共600户左右,其中有120多户是拆迁户。这些拆迁户,别说是收每年的物管费了,就是每年100到120元的卫生费想全部收齐也难。

秋雨新村虽然每年的物业费收缴率比较高,基本上都在95%以上,但是这95%的收缴率需要物业人员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该小区按每月0.18元/平方米的标准收取物管费。“也许是因为费用低吧,很多业主每年都自觉来缴费。可同时,也有10多户业主总是不肯缴费。”工作人员说,因为老小区居民关系熟,一户不缴就会带出若干户效仿。“几乎每年都要在这些‘困难户’身上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不缴物管费就断水断电

赞成对缴费业主是一种公平

梅香苑小区的一位业委会成员经常帮物业写一些催缴费用的宣传语,也亲身感受到物业收费工作的困难。

因此,他提议说,既然有文件规定不管什么理由都应先缴物管费,那就不妨采用强硬的手段来收费。水电现在谁家都离不开,每两个月缴纳一次水电费已经成了居民的一种生活习惯,所以不妨将物管费与水电费捆绑,每两个月收费一次。只有你足额缴纳了上两个月的物业费,才能享受到下两个月的水电供

对于这个建议,不少小区物业纷纷表示赞同。兰苑小区物管工作人员说,如果业主能像缴水电费一样按时足额缴纳物管费,那他们肯定能腾出大量的时间在提高服务质量上,到时受益的还是业主自己。

一些业主也认为,反正是在缴水电费时顺便缴纳,也不存在什么麻烦。而且两个月缴一次比一年一缴更轻松一点。“都是小区业主,凭什么我们花钱买服务,让别人不付钱蹭着享受呢这种断水电的办法虽然看上去强硬了点,但是却很实用。”

反对物业和业主会更加对立

不过,也有不少业主对此不能接受。家住海德公园的王女士说,不管是用水还是用电,都是自己与供电公司或自来水公司之间发生关系,物业没有权力掐断水电。

紫荆苑的孙先生也表示,这种做法也许可以缓解物业的收费难,但肯定会让物业和业主更加对立。物业是业主聘请来提供服务的,并不是请来“要挟”自己的。“如果物业在平时的工作中确实能让业主看见他们所做的工作,我们也肯定缴费。”

“捆绑”侵犯了业主权利

对于这个建议,物业们虽然都很赞同,但却又都没有十足的把握。“小区里的事情基本上都要半数以上的业主同意,这个建议能得到多数业主的理解吗而且我们也不清楚这个建议能不能得到相关法律上的支持。”

对此,记者特意咨询了江苏乐助律师事务所的丁孝平律师。丁律师明确表示,这个做法不妥当。因为业主的水电消费是根据业主与水电部门签订的用电、用水合同,这份合同与物业无关。而物业费才属于业主和物业签订的合同。所以物业无权对业主的水电进行限制,否则就是侵犯了业主的权利。

至于对业主不缴纳物管费的“要挟”,丁律师表示,根据《扬州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对于物业费,业主“逾期仍不缴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按每日万分之五加收滞纳金”。此外,物业还可以在先前的合同中加注违约条例,限定违约时间及业主所需承担的后果。记者尤安琪

在2004年中消协评出的十大霸王条款中就有一条为:物业管理规定,物业公司将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捆绑收取,对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住户,物业有权停水、停电。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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