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的房子父母是否有居住权要看子女是否同父母通过合同或者遗嘱设立。居住权通过合同或者遗嘱的方式设立,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一、未婚子女能否取得居住权?
未婚子女并不当然享有居住权,当事人可以通过约定或遗嘱方式取得房屋居住权。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房屋居住权需要哪些人同意转让?
房屋居住权需要房地产所有人和居住权人同意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居住权免费设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居住权登记,登记时设立居住权。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设立居住权的房屋不得出租。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三、设立居住权的,向谁申请居住权登记
设立居住权的,向登记机关申请居住权登记。登记时设立居住权。居住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是一种绝对权利。居住权人对房屋有很强的管理和控制能力,可以根据物权请求权保护自己的权利。通过登记设立居住权,居住权对世界有利,可以对抗第三方,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利益。例如,如果房屋有居住权登记,即使所有人出售房屋,居住权人的居住权也可以与新受让人对抗,尽量避免因所有人对房屋的处罚而无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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