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隐患多
这个占用河道、涉嫌倒卖土地,且体量较大、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小产权房”轰然倒下。隐患多多的小产权房面临着严肃有力的打击,违法建设的冬天已经来临。
“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购买“小产权房”的原因无他,就是便宜。然而,貌似便宜的“小产权房”因为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不得确权发证,而成为房地产市场一个畸形的“私生子”,不受法律保护。对于房主来说,虽则“便宜”,但买房的钱也是辛苦所赚,一旦发生权属纠纷,或面临依法被拆除,那么,房主的钱会不会打了水漂?这岂非因小失大?
“小产权房”的服务得不到保障。“小产权房”不仅不受法律保护,而且后遗症非常之多。拿居家过日子来说,供水、供电、供暖、物业、卫生、安全等必要保障,小产权房都得不到政府提供的优质公共服务,只能由开发商或售卖方负责。如果开发商或者售卖方不承担这部分责任,甚至售后溜之大吉,那么这些问题将成为购房者永久的麻烦和头痛。
“小产权房”的质量得不到保证。有些“小产权房”没有施工许可证、没有科学的规划设计、没有严谨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甚至施工单位都没有国家认证的建筑施工资质,因此,房屋质量如何,只能依靠材料供应商、建筑公司和开发商的良心。特别是那些建设主体不明,甚至是几经倒手的项目,房屋质量更是大打折扣。如果将来出现墙体开裂、地基下沉、防水老化等房屋质量问题,又应该去找谁说理呢?如此想来,购买“小产权房”实在是将自己置于诸多未知的风险之中。
“小产权房”必将被历史淘汰。2014年,国土资源部部长姜*明接受记者提问时明确表示,将“拆除一批,教育一片,处理一批,震慑一片,问责一批,警示一片”,把“小产权房”的违法势头控制住。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小产权房”将彻底失去生存的空间。
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小产权房”,势必将在依法治国和五大发展理念的共同作用下,在付出发展代价的同时,被历史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彻底消灭。
全文84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