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所得税
印度非居民仅就来源于印度的所得纳税,其税率与居民相同,但不需缴纳附加税。
凡在印度有住所,或者在一个税务年度内在印度境内居住183天以上的,或者1年中在印度住满60天,并且前4年已在印度居住365天或更多时间者,均为印度居民。
1.免税项目
(1)作为外国政府官方代表取得的报酬;
(2)服务于在印度的外国企业,且在印度停留时间在90天以内取得的报酬;
(3)有一定限制的外国雇员及其家属休假的车船费。
2.税率
年度所得在3万卢比以下,免税;3万卢比至5万卢比,税率为20%;5万卢比至10万卢比,税率为30%;10万卢比以上,税率为40%。
3.对外国投资者的税收优惠(个人所得税或公司所得税)
印度政府已经允许国外机构投资于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上所有流通的有价证券。
投资前,外国机构投资者必须到印度证券和外汇委员会注册,并且取得印度储备银行的批准。在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上,有价证券投资必须符合:(1)所有登记注册的外国投资者在一个公司中所拥有的已发行股票的最高拥有量不得超过24%;(2)单个外国投资者在任何公司中所拥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发行股票的5%。
印度政府宣布对以下投资按优惠税率课税:
(1)在印度指定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股票,其所得按20%的税率课税;
(2)来源于转让记名股票的长期资本利得,按10%的税率课税;
(3)来源于转让记名股票的短期资本利得,按30%的税率课税。
税法要求对股息和利息征税,是在支付给外国机构投资时实行源泉扣缴。
二、公司所得税
印度非居民公司仅就其发生或来源于印度,或被认定是发生或来源于印度的所得纳税,签有双边税收协定的,按低税率纳税。
适用于外国公司税率(税收协定规定的除外)的项目主要有:
1.来自单位离岸基金所得,包括股息和资本利得,税率为10%,但股息不能扣除费用;
2.来自印度来源的股息和利息,不扣除费用,税率为20%;
3.根据政府批准的一项协议,从一个印度企业收取的特许权使用费或技术服务费按以下时间界限适用不同税率:
(1)1976年3月31日以后的协议,税率为30%;
(2)1976年3月31日以前(包括3月31日)的协议,税率为50%。
4.来自勘探、开采或生产矿物油(包括石油和天然气)的所得,税率为50%。
5.其他所得,税率为65%。
三、关税
项目进口实行25%的基本关税税率,另外还征收反补贴税。反补贴税是按照发票金额加上基本关税之和的10%计算,被支付的反补贴税能抵消产品的应付消费税。电力项目实行20%的税率,没有反补贴税。化肥项目免税。如果进口项目再出口或用于出口货物生产,关税退还。
四、预提税
1.根据所得税法案,支付给外国公司的股息要按20%的税率征收预提税。然而,印度有大量的税收协定网络(与40多个国家签有综合性税收协定),并且规定了很低税率。印度与毛里求斯的税收协定规定,如果受益的业主直接拥有支付股息的公司资本的10%,预提税税率为5%,否则为15%。
2.利息的预提税税率是20%,以下几项可免税:
(1)印度的工业企业从批准的国外金融机构借款的应付利息;
(2)在印度国外购买原材料或机器设备等形成的国外应付债务按批准的利率计算的利息;
(3)从印度国外取得的经批准的外国贷款的利息;
(4)印度金融机构或银行从国外借入的资本按批准的利率计算的应付利息。
五、自由贸易区
在自由贸易区成立的工业企业,在开始营业的前8年里享受5年免税期。印度《财政法》将其扩展为:在软件技术园和电子硬件技术园创办的企业,从取得利润和利得之日起享受5年免税期。这两个技术园是经印度国内部常务委员会批准,按照由商业部公布和电子部管理的体制建立的,即使拥有100%外资的公司,也允许在技术园内设立机构。
自由贸易区的企业可免除生产设备和生产用原料的进口税;凡出口加工区以外地区为加工区内企业提供原料者,不征收出口税。
欧盟向印度提出在工业领域进行合作,由其提供资金援助,在中小型公司间组建联合企业。根据《欧洲共同体国际投资合伙计划》,欧盟已与印度进出口银行、印度工业发展银行和**工业信贷与投资公司签订了协议。按照协议,欧盟向印度提供赠款、无息贷款及资本参与,其投资于上述计划批准的投资项目所需的基金,今后将不再抽回。按上述计划投资而产生于印度的所有股息所得,将用于在印度的进一步投资。
为了促进欧盟的投资,印度政府决定豁免其来源于该类投资的所得,对欧盟从其基金投资于印度的利息、股息或资本利得免征所得税。
印度与毛里求斯的税收协定规定,在印度被毛里求斯居民所拥有的公司,其股票的销售或转让的资本利得只有在毛里求斯才应缴纳税款。目前,毛里求斯不征收资本利得税。因此,外国机构投资者能在印度获取资本利得,但由于是通过毛里求斯的中间人安排投资,因此在印度和毛里求斯不承担任何资本税的纳税义务。按此方法,也可使股息从毛里求斯汇回本国,其预提税税率较低。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诉讼,更好地改善与纳税人的关系,印度《财政法》对涉及非居民的交易实行“预先裁决”。根据《财政法》的规定,“预先裁决”可定义为:由政府设立的名为“预先裁决管理局”的机构,对非居民正在从事或准备从事的交易的有关法律问题或事实进行裁决。任何想得到预先裁决的非居民,管理局可以接受申请,也可以拒绝。管理局接受申请后作出预先裁决,答复的期限规定为6个月。
印度《财政法》明确规定管理局不可接受的申请包括:(1)申请人在去所得税管理处、上诉法庭或任何法院前,法律问题或事实就已发生的悬而未决的申请;(2)交易目的是为逃避所得税而发生问题的申请,或在确定财产公开市场价格上出现问题的申请。
全文2.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8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