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有期限执行。执行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非诉讼执行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行;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我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需要延长的,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委托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一个月内办理委托执行手续,委托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委托函后30日内办理委托执行手续。未完成执行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通报执行情况函。刑事案件没收财产刑应当立即执行。刑事案件的罚金刑应当在判决和法律效力发生后三个月内执行,最迟不超过六个月。
法院执行款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法院执行款可以税前扣除。赔偿金的支出如果是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法院判决企业支付赔偿金,因为没有发生应税行为,所以无法开具发票。合法有效凭证包括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可由人民法院执行的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因此,企业可凭法院的判决文书与收款方开具的收据作为扣除凭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全文59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