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强制执行期限为二年,对于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应在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在3个月内执结。超过期限后,申请执行人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可采取多种措施,如冻结、拍卖财产等,但需保留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的生活必要费用。当事人可向法院反映执行人员的不当行为,并有权要求履行职责。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劳动仲裁强制执行期限为二年。对于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如果超过六月未执行,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在执行中,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冻结、划拨存款、提留、搜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以及强制迁出房屋等多种方式。但人民法院在采取这些措施时,应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要费用。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人员的具体执行不当或有错误的,有权向该执行人员所在的人民法院反映,人民法院应及时处理。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要求执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执行人员在案件执行中的违法行为,有权向人民法院的纪检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控告。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劳动仲裁强制执行期限为二年。对于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超过六月未执行,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中,法院可采取多种方式,但需保留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的生活必要费用。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要求执行人员依法履职,并可向法院举报或控告执行人员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六章 执 行 第六十四条 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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