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公司时缴纳出资的方式:股东既可可以认缴出资也可以实缴出资,既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其他财产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股东在出资时,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一、简述法律的出资方式有哪些
法律对出资时间没有限制规定,由公司章程规定。法律规定的出资方式有:
1、可以用货币出资;
2、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3、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二、关于知识产权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
我国现行《公司法》对于知识产权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比例并没有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于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资产应当评估作价,不得高估也不得低估,使注册资本总额尽可能真实。
三、股东认缴出资方式应遵循的规定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出资方式,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制取消,取而代之的是认缴制。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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