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损害赔偿的范围可分为财产损害的赔偿和精神损害的赔偿。财产损害赔偿可分为直接损害赔偿和间接损害赔偿。
2001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关于确定民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该解释的规定和家庭暴力的实际情况,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应限于:
(1)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2)名誉权;
(3)人格尊严,人身自由权。
相关知识:
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残疾人也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暴力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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