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预备未遂中止既遂的区分: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即欲为而不能为是犯罪未遂。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而主动放弃当时可以继续实施和完成的犯罪,即能为而不为是犯罪中止。犯罪既遂是行为人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
犯罪预备未遂中止既遂的概念是什么
1、犯罪的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犯罪预备也是犯罪行为,而犯意表示不构成罚罪。
2、犯罪未遂:已经着手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为得逞。《刑法》第23条第2款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
4、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判定犯罪是否既遂,应当以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是否具备了《刑法》所规定的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为标准。完全具备的,是既遂;未能完全具备的,则不是既遂。
《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全文61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