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残保金计提有两种处理方法。第一种是不采取提取方法,缴纳时直接作凭证,借记管理费用,贷记银行存款(或现金)。第二种是需要提取残保金时,有两种处理方法。第一种是提取时,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其他应付款,贷记残保金;第二种是上交时,借记其他应付款,贷记银行存款(或现金)。
残保金计提有两种处理方法:
1.如果不采取提取方法,缴纳时,直接作凭证。在这种情况下,借记管理费用,贷记银行存款(或现金)。
2.如果需要提取残保金,则有两种处理方法:
(1)提取时,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其他应付款,贷记残保金;
(2)上交时,借记其他应付款,贷记银行存款(或现金)。
残保金计提方法及处理方式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六条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除外)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企业应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六条规定,按月(季)计算并缴纳当期应纳税额。
同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六条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除外)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税额的计提方法为当期直接抵扣,不得跨期抵扣。
因此,对于残保金计提方法及处理方式,企业应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理。
企业应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六条规定,按月(季)计算并缴纳当期应纳税额。同时,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税额的计提方法为当期直接抵扣,不得跨期抵扣。因此,对于残保金计提方法及处理方式,企业应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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