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民法典》等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第一条,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占四成
昨日,江苏省司法厅和江苏省法律援助基金会联合发布了2010年江苏省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件,梁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等入选。记者注意到,在选出的这十大优秀案件中,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就有4件。
本报讯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将活泼可爱的7岁男童变成了只会睁眼的植物人。流水般的医疗费,让这个清贫的家庭落入深渊。绝望边缘,法律援助向他们伸出了援手,3年来5次援助,男童终获医疗费及后期护理费等各项赔偿近百万元。
2007年11月3日8时40分左右,颜某开着出租车沿启东市221省道由南向北行驶,至173KM+180M路段时,与由东向西的梁某的母亲所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后座上的梁某与母亲一起跌地受伤。梁某当即被送往医院治疗,后来被评定为一级伤残,需24小时2人终生护理。这个年仅7岁的可爱男孩陷入了醒昏迷状态。11月22日,启东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认定颜某与梁某的母亲负事故同等责任,梁某无责任。
2008年10月31日,启东市法律援助中心代理梁某向启东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9年6月,启东市人民法院判决:一、原告梁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1170666.65元,由被告颜某赔偿819466.65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合计869466.65元,扣除被告某出租车公司已支付的129228.03元,还应赔偿梁某740238.62元,其余损失由原告自理。历时三年,五次诉讼,梁某终于获得了近百万元的巨额赔款,其幼小的生命得以延续。(戚庆燕)
2010年江苏省法援十大优秀案件
1、85户椒农因不合格化肥致椒苗死亡损害赔偿案
东台85户大棚青椒种植户因购买了劣质化肥,导致青椒苗枯死。通过法援,获得10.08万元的赔偿款。
2、梁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前文已有介绍。
3、112名职工与公司劳动争议案
扬州xx鞋业有限公司长期拖欠工人工资、社会保险等长达两三年时间。目前法院已正式进入依法强制执行阶段。
4、王x华工伤赔偿案
2009年2月,安徽农民王x华进入镇江新区丁岗xx铝塑钢厂工作受伤。经劳动仲裁,获赔125920.63元。
5、2.11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
2010年2月11日下午,洪泽县倪某等人与一客车碰撞,造成倪某等5人死亡,另有数十人受伤。到目前为止,已有120余万元的赔偿款赔付到位。
6、196名工人讨薪案
2010年7月底,徐州xx玻璃制瓶有限公司拖欠工人两个月的工资没有支付。经过三次开庭庭审,终于为196名工人讨回工钱35万元。
7、心系灾区民工苏川协作维权
2009年4月,四川农民工罗x去安哥拉首都修建机场,该工程施工单位为江苏省xx建工集团。当年9月,罗x在国外工地干活时受伤。最后在江苏四川两地法援努力下,获得8万余元的赔偿。
8、周x安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2010年3月19日,宿迁农民周x安驾驶电动车被撞身亡,肇事车辆逃逸。目前,受援人的251000元的赔偿金已执行到位。
9、严x瑜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四川农民严x瑜在苏州一家公司当木工。2004年6月干活时从高空坠落受伤,后经苏州大学司法鉴定所鉴定为二级伤残。
10、跨省打工痛失双臂,法援伸手终获赔偿
2009年9月,福建籍打工者薛x柱在宜兴某个体手工作坊处打工时,不慎发生工伤,致双臂截肢,一次性得到了23万元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第一条,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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