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需要具有一定的代理权限。如果代理人没有获得委托人的任何授权,或者其所享有的代理权已经终止;
就只能构成没有代理权的无权代理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无权代理,而不能构成越权代理。
在越权代理的情况下,代理人超越代理权的范围从事的代理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其法律后果应由代理人自行承担。
如果代理人的代理行为中只有一部分属于越权代理,其余的部分仍然在代理权的范围之内,那么就仅仅是该超越代理权的部分构成无权代理,其他部分仍应认定为有权代理。
一、表见代理指代什么
表见代理一般是指,行为人在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但此时行为人有足够的行为外观可以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那么该代理行为即有效,被代理人要对该合同负责。其实表见代理是无权代理,但因为被代理人存在一定程度的过错,导致行为人获得了代理权的行为外观,因此认为该代理行为有效。
二、代替法人签字是否违法
如果代替法人签字的行为已经经过被代理的法人提前授权的,不属于违法行为。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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