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调整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组成,深圳市政府于2003年4月1日决定调整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组成(市发〔2003〕26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整后的组成人员为:主席:孙**(市劳动局)
常务副主席:林**(市劳动仲裁院)
副主席:许**(市劳动局)、毛**(市总工会),袁**(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夏**(市企业协会)
委员:***(市劳动仲裁院)、
委员:***(市劳动仲裁院)、王**(市劳动仲裁院),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市劳动仲裁院、市社会保障仲裁处。办公室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协调和管理;劳动争议仲裁庭和社会保障仲裁处负责劳动争议案件的日常处理,有关知识:
仲裁委员会的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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