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个税房租抵扣房东会被收所得税。当租客去申请个税抵扣时,如使用的是房东的住房信息,则房产税等费用都需要由房东进行承担。此外,增值、附加等其他费用也应由房东一并承担。
2、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一千五百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一百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一千一百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一百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八百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一、如何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
填写了每项个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必填项信息后,才能享受到相应的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填写的注意事项如下:
(一)子女教育支出:
1.所有带*的项目为必填项。
2.纳税人在子女年满3周岁以上至小学入学前,以及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可享受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3.同一子女的父亲和母亲扣除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00%。
4.纳税人如果多个子女的,每一名子女都可以单独选择不同的扣除比例。
(二)住房租金支出:
1.所有带*的项目为必填项。
2.享受此项政策需要符合以下条件: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本人及配偶在本年度未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本人及配偶主要工作城市相同,该年度配偶未享受过住房租金支出扣除。
3.房屋出租方为个人,出租方证件类型为必填项。
4.房屋坐落地址需详细填写。
(三)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1.所有带*的项目为必填项;
2.房屋坐落地址需详细填写;
3.贷款期限最长填写240个月。
(四)赡养老人支出:
1.所有带*的项目为必填项。
2.若纳税人是独生子女,则无需选择分摊方式和共同赡养人信息。
3.若纳税人若为非独生子女,则需要选择分摊方式,且无论选择哪种分摊方式,本年度月扣除金额均不得超过1000元。
(五)继续教育支出——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1.所有带*的项目为必填项。
2.纳税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接受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3.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六)继续教育支出——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1.所有带*的项目为必填项。
2.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进行扣除。
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哪些
1、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5、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6、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其中,独生子女按每人每月2000元标准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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