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没有对陪产假内容进行规定,但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及《社会保险法》有相关的规定。男性职工陪产假需要结婚证、户口本、出生证明、陪产申请书等证明。
一、劳动法陪产假规定
劳动法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中。多数省份的男方陪产假一般是7天,晚婚晚育可延长至10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男性职工陪产假需要哪些证明
男性职工陪产假需要以下证明:
1.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医院开具的妊娠证明等;
2.证明对方为自己的合法妻子,孩子为合法计划内生育;
3.准生证,一般会在怀孕3个月的时候就去办理了;
4.出生证明,出生3个月之内,可以到生产医院开出宝宝的出生证明;
5.陪产假的申请。
三、陪产工资怎么结算
陪产工资结算的方式有两种:
1.若是用人单位有为职工买生育保险的话,职工休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则由用人单位向相关部门申请。陪产假期间工资一般是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来支付的,若是职工工资高于当时社会平均工资标准,则由用人单位补差额;
2.若是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生育保险,那职工在休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则是按照职工合同工资的标准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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